各院(系)学生工作办公室:
为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,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,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,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,进一步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,根据《关于开展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》(赣教社政函[2011]21号)要求,决定开展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论文要求
1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主题鲜明,观点正确。
2、紧扣辅导员工作的创新与艺术这一主题,重点围绕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展开,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;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,有独到见解,并有较高学术水平;论点明确,论据充分,内容丰富,资料翔实,行文规范,严禁抄袭。
二、报送要求
1、一位作者限申报一篇论文;与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,不能以个人申报,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;4人(含4人)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。
2、辅导员人数在4人以下的院(系)至少推荐1篇,辅导员人数在4人以上的院(系)至少推荐2篇。
三、评选办法
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,评出优秀论文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,同时将推荐前三篇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。
学生工作处
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(责任编辑:罗斌华)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