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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

时间:2010-11-08 11:08来源:未知 作者:罗斌华 点击:
为了提高辅导员工作理论和研究水平,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安排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组织开展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相关工作

 

各院(系)学生工作办公室:
为了提高辅导员工作理论和研究水平,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安排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组织开展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相关工作布置如下:
一、论文要求
1、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,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,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。
2、论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主题鲜明,观点正确。
3、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,要密切联系当前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,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;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,要有独特见解,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;论点明确,论据充分,内容丰富,资料翔实,行文规范,严禁抄袭。
二、报送要求
1、一位作者(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、课题组等)只限申报一篇论文;与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,本人可另申报一篇论文;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,不能以个人申报,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;4人(含4人)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。
2、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,并通报其所在学校。如因抄袭、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,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。
3、院(系)应积极鼓励辅导员撰写论文,以提高学生工作理论和研究水平。辅导员人数在4人以下的院(系)至少推荐1篇,辅导员人数在4人以上的院(系)可推荐2篇参评。
4、参评论文须在2010年11月11日以前连同《2010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》一式五份报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,同时上报电子版(邮箱:xgchu@nit.edu.cn)。
四、评选办法
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,评出优秀论文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,同时将推荐一、二等奖获得者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。
 
 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学生工作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年十一月八日
(责任编辑:罗斌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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