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):
为贯彻落实我校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,规范学生日常行为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,推动学生素质全面发展,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早读早锻炼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对象
全校所有学生。其中一年级学生要求参加早读早锻炼活动,高年级学生可自主安排。
二、活动时间
6∶30—7∶30
三、活动地点
各院(系)自主安排
四、考核与管理
(一)学生早读早锻炼工作由学工处、团委、校学生会、院(系)共同负责。学工处、团委、校学生会共同成立督查小组,对大一新生早读早锻炼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,并将结果纳入院(系)学生工作状态评估。各院(系)切实组织好学生早读早锻炼活动,并将活动结果予以上报。
(二)早读早锻炼活动期间,如遇到天气原因、节假日(各类法定假日)以及其他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未能如期参加活动,将按全勤处理。
(三)下列情况者可自主安排合适的早读早锻炼活动:
1、经医院证明患有残疾、疾病,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;
2、已安排外出实习、社会实践的学生;
3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学生(如参与此项活动检查的学生干部等)。
(四)临时因病因事及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早读早锻炼,必须写出书面申请,履行请假手续。所有请假条由各院(系)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并备案。不履行请假手续,也不参加早锻炼者,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并作为文明班级、学生个人奖项等评定的重要依据。
五、活动要求
1、各院(系)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,按照学校总体部署,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工作方案,统筹安排活动的宣传动员、组织实施、考勤检查、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各项工作,确保活动安全、有序、顺利进行;
2、各院(系)要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参与此项活动,查看此项活动的出勤、纪律、质量等情况;
3、各院(系)于10月17日前把本院(系)的早读早锻炼活动实施方案报送校团委。
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
